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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召开2020年学术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20-11-0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11月6日,学院(校)2020年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含光校区召开,院(校)长刘瑞明、副院(校)长赵兴刚出席,学院(校)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刘瑞明主持。

会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向大会介绍了《院(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情况,会议投票推选出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人选。各申报系分别从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调研论证、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办学条件、以及就业前景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与会委员针对学院及专业实际,在深入讨论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对我院2021年度新增专业进行了投票表决。同时,会议原则通过了裁撤连锁经营管理等专业的报告。

刘瑞明强调,学术委员会是构建院(校)内部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是落实“一章八制”建设要求,推进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改进教学研究、规范学术行为、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希望全体委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的重要性。

刘瑞明要求,一要严格遵照学术委员会章程,履职尽责。要完善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健全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依照章程行使权利;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和信息公开,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公信力。二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学术委员会要服务院(校)建设与发展实际,强化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教师的指导,积极开展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要改进调查研究,对院(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提供更多好的决策咨询意见。三要不断加强学术委员会自身建设。学术委员会委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聪明才智,主动作为、率先垂范,关心和参与院(校)事业发展;要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开阔视野,提高履职能力,带头遵循科研规律,带头争做师德模范,带头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育人氛围。(科研处/马子雯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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