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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召开2022年学术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22-12-0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12月6日,校院2022年学术委员会会议在长安校区召开,校(院)长、学术委员主任刘瑞明与副校(院)长、学术委员副主任赵兴刚出席,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由刘瑞明主持。

会上,教务处处长张小卫汇报了2023年拟新增及裁撤专业情况。新增专业申报系分别从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建设基础、师资队伍、招生就业前景,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与会委员针对校院专业实际充分发表意见,提出了许多具体可行的建议。在深入讨论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新增及裁撤专业。随后,教务处和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分别汇报了修订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情况和增补委员事宜,并进行审议。

刘瑞明结合新增专业申报工作,就学院如何立足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打好专业建设“组合拳”,着力打造具有比较优势和显著竞争力的专业链群提出要求,他指出:一是科学论证实施,优化专业结构。教学部门要坚持“撤并分增”的专业建设和改革思路,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提前做好统筹谋划,通过新增、裁撤专业倒逼学院专业结构更加合理。二是整合资源力量,加强专业建设。各系要针对本系的专业布局,在加强专业建设上谋实策、出实招,整合现有的优势资源和力量,推动专业链群建设和发展。三是突出目标导向,提升培养质量。各专业要聚焦专业与市场对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明晰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方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刘瑞明强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是我们实现培养目标,确保培养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他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遵循,是专业建设的关键支撑,是一项基础性、前提性的重要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全力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第二要吃透精神。要深刻理解国家有关高职教育的政策,把新政策新要求贯穿到这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全过程。各系要按照教务处确定的时间节点,做好专业调研,完成方案论证,确保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第三要体现特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对标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还要体现校院的办学特色,全面落实校院“2+0.5①+0.5②”人才培养模式要求,通过方案的修订和实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科研处/马子雯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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