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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纪委组织新提任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6月4日上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校(院)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不断增强新提任年轻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廉洁用权意识,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思想防线,校(院)纪委组织新提任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赴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校(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薛红萍对全体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全体纪检干部参加警示教育。

在参观现场,通过沉浸式观摩学习“省(请你思考)、心(不忘初心)、律(铁打党纪)、诫(沉痛教训)、儆(警钟长鸣)、光(方向指引)、率(榜样力量)、进(全新篇章)、诺(照镜自警)”等九个展区,全体干部对党的初心使命内涵、党的纪律建设历程、党的精神谱系发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在参观学习过程中,薛红萍提醒全体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论述,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一要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在大是大非上要旗帜鲜明,站稳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拒腐防变,守住初心。在小事小节上,律己修身,守住底线,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三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工作生活上要敢担当、肯吃苦,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标采购、招生就业等方面坚持原则,积极作为,认真完成好承担的各项工作,为推动校(院)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全体干部纷纷表示,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管好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为推动校(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力量。(纪委/王航英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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