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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实训室建设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婴幼儿照护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1553545171@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7 -16 09:0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B2025-CS-1347-004

项目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婴幼儿照护实训室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000.00元

采购需求:婴幼儿照护实训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1(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婴幼儿照护实训室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2000.00元

品目编码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1

1(间)

详见采购文件

162000.00

16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质保期不少于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03 08:00:00起至2025-07- 10 17:00:00 止

地点:“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1553545171@qq.com,需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6 09: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评标五室

五、开启

时间:2025-07-16 09: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评标五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文件获取方式:

2.1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102861184223、账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1347-004)。

2.2将缴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1553545171@qq.com,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2.3以供应商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

2.4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请将缴款凭证、委托书、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20009180@qq.com。

2.5若需要纸质版采购文件可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二部领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电话:029-61289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029-88481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乐斌、张学强

电 话:029-88481271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编:710068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邮编:710100

电话:

院办:029-88408331(含光校区)029-61289888(长安校区)

招生就业处: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长安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