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17年)第41号)《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高职院校扩招学生“实施弹性学习年限(最少不低于2年,最多不超过5年)”,以及《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等相关制度规定。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级部分扩招学生给予退学处理。以下426名学生,因难于联系到本人,无法直接送达《退学告知书》,特以本公告形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学生如有异议,可按照《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工作管理办法》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
联系电话:029-61289767 邮箱:jw-jsc@163.com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可将带有本人签名的申诉书和联系方式,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附件: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高职扩招2020级学生退学名单.pdf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