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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对学院(学校)2019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发布时间:2020-04-29 作者: 点击:

4月29日,团省委考核组对学院(学校)2019年度目标责任进行年终考核。学院(学校)班子成员、副处级(含助理)以上干部、现聘在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核。

本次考核,按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形成报告等程序,考核学院(学校)2019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对学院(学校)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及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等进行了考核。

学院(学校)将根据团省委考核情况反馈做好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按要求做好2020年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组织人事部/李楠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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