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机关第三党支部在含光校区召开党员大会,专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院长刘锋出席会议,支部组织委员胡波主持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学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胡波领学了《条例》第一编和第三编;全体党员分别诵读《条例》第二编九十四条分则。在学习的基础上,支部书记权辉为支部全体党员上了题为《党员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党课,重点就党纪党规监督的重要意义、自觉不能代替监督、在监督中行使职责和监督也是对党员的一种爱护等方面交流了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交流,大家感到《条例》紧密结合党建实际,纪律要求具体、细致,与我们每一位党员工作、生活相关,学《条例》,守纪律,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是对每一位党员的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高度,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最后,刘锋对学习《条例》要求支部和部门做好安排,要使学习《条例》入脑入心,并结合工作岗位落到实处,为学院教育事业做出努力。(资产财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