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协调会在含光校区召开,副院长刘晓琴出席并讲话,宣传部、纪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团委、含光校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各系教学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由招生就业处处长李红霞主持。
会上,招生就业处对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做了详细说明,对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教务处对考核测试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纪委强调了招生考试纪律相关问题;与会人员就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统一了意见。
最后,刘晓琴对今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动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准备相关工作,实现阳光考试、平安考试的工作目标,力争今年参考考生人数最大化。(招生就业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