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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校区食堂二层学生餐厅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3 作者: 点击:


(招标编号:SCZB2026-ZB-0586/004)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长安校区食堂二层学生餐厅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长安校区食堂二层学生餐厅委托经营项目,具体详见投标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长安校区食堂二层学生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长安校区食堂二层学生餐厅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存在行贿、围标串标等判决;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103261192488(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0586/004)。账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2)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将缴款凭证、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1553545171@qq.com,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等信息。(3)以投标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4)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提供委托书原件。标书费发票开具请将缴款凭证、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20009180@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29-612896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二部

联系人:谭乐斌、张学强、年婷婷、刘艳

电 话:029-88481271

电子邮件:15535451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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